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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工薪个税起交点提至1000元

1999-05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 北京地区取得工薪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,按现行法规,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和40元月扣除补贴额后的余额。据有关部门透露,从6月1日起,月扣除补贴额将提高至200元,这样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扣除的部分合计达到1000元。即每月取得1000元以上工资、薪金收入的才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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